巴拿马 Panama
概要:
新修订的巴拿马工业产权法于1996年11月15日生效。
申请及注册:
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
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自1981年8月起,巴拿马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提交资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公认证);
5、申请人为企业,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证及认证)。
时间流程:
官方回执时间:2周;
注册时间: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
其他:
●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1年;
●官方语言:西班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