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著名商标
目录
u 概述
u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好处
u 申请广州市著名商标的条件
u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所需主要材料
u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程序、时间
概述
广东省著名商标是广东省著名商标委员会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认定办法”予以认定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的报名时间为7月份,完成时间为6个月。
备注:必须先认定了广州著名商标才能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好处
1、奖励:广州市政府有奖励,各区奖励不等。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随时投诉,随时受理,随时发现,随时查处。
3、著名商标认定使用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保护。
4、(1)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依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冠省名。
(2)自著名商标认定之日起,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作为企业名称的字登记,属同行业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不予受理;虽不同行业,但足以引起公众误认或者暗示其与著名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并可能对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不予受理。
(3)著名商标所有人对认定后核准的与其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字号,可以向核发执照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或其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变更该企业名称字号的请求。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名称争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著名商标的合法权益在本省区域以外遭受严重侵害的,可以向本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帮助,本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提供帮助。
6、在宣传中可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文字。
申请广州市著名商标的条件
1、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2、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广东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6、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7、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所需主要材料
1、企业概况: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扫描件);
(3)企业组织架构图;
(4)企业办公楼、生产车间及主要设备照片,各4-5张。(并标名照片的名称,如办公楼,办公室,生产车间,相关重要设备)。
2、商标注册及管理情况:
(1)商标管理制度(如果贵司没有,我方可提供);
(2)商标组织管理结构图(如果贵司没有,我方可提供);
(3)所有注册的商标注册证明资料;(即提供所有商标的注册证或商标受理书扫描件);
(4)所有专利的证书或受理书扫描件;
(5)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照一些认定商标用在产品上的图片);
(6)商标最早销售和使用证明材料;(如发票,报纸,收据,具体有最早的日期)。
3、使用认定商标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1)审计报告(即:提供财务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2)省行业协会的开出的证明(最好可以开到前三名,不要“名列前茅”或“前几名”);
(3)纳税证明材料(要去税局开的证明包括:地、国税)。
4、使用商标的产品在国内的销售经营情况证明材料:国内、外部分销售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5、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证明材料:
(1)广告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2)部分广告图片证明(如报纸,杂志、网上,电视的照片)。
6、荣誉资料:
(1)提供贵司全部的荣誉资料照片或扫描件。
(2)提供上级领导到贵司示察的照片前标名那位领导。
(3)如贵司有做过相关的社会活动也提供相应的照片。
(4)如果其它报纸或电视有对贵司作过相关的报道也提供相应资料。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程序、时间
1、申请人装订好文件后递交到所在市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
2、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向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同时报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备案。
3、申请人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审。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申请理由成立的,予以受理;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自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经出席审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的,予以认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发布公告,并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广东省著名商标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