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Japan
概要:
现行的《商标法》(共九章85条,附则30条)是昭和34年(公元1959年)为适应本产业业和贸易的发展、在《条例》的基础上修订后,于昭和35年(196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
申请及注册:
日本现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日本是《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
可以接受的商标注册种类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防御商标。
提交资料: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时间流程:
官方回执时间:2周;
注册需时:8-15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
其他:
●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3年;
●官方语言: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