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 Czech
概要:
捷克现行的有关商标法律有:1989年生效的第174号捷克斯洛伐克商标法;1989年1月1日生效的第187号法令。
申请及注册:
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捷克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申请。
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提交资料: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时间流程:
官方回执时间:2-3周;
注册时间: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
其他:
●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捷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