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锡商报)
两岸商标领域人士就商标注册、使用等问题进行探讨。
说起商标,很多人想到的是可以看到的实体,但在今后,古怪的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昨天在锡召开的2012海峡两岸商标研讨会上发布了国家商标法第三次最新修正的大量信息:扩大商标注册的客体;企业多类产品可一次性申请商标;加大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
草案扩大了注册客体范围
一直以来,国家商标法的修改动向一直受各界广泛关注。自1983年****后,曾在1993年和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正。今年10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新的商标法修正草案,商标法将进行第三次修正。昨天的2012海峡两岸商标研讨会上,几天前通过的第三次修正的内容自然成为与会专家的关注重点。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修正草案中扩大了商标注册客体和注册方法的范围。“新的商标法修正草案中删除了对商标可视性的要求。”中华商标协会负责人原琪说,商标让很多人想到的都是图案或文字,是可以看到的实体,扩大商标注册的客体是这次修正的重要内容,以后声音也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在商标注册客体方面,台湾商标法的领域稍广一些。台湾商业总会智慧财产委员会委员李淑美说,台湾最新商标法中,商标被定义为“任何具有识别性的标识”,声音、动态、全像图等都可以用来注册。
多类产品可一次性申请
让很多企业更加高兴的是,新的商标法修正草案中还提到,今后一个企业的多类产品可一次性申请商标。“新增的‘一标多类’申请是此次修正的亮点。”原琪说,因为商标注册是要对应到某个产品类别的,以往企业要想给多个类别的产品注册同一种商标,要递交多份申请,这对企业来说非常麻烦。“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企业要注册45个类别的产品就要写45份申请。”但按照新的修订草案,企业只要写1份申请就可以了。此外,还放开了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这在以前都是被禁止的。
从根本上减少恶意异议
昨天的会议中还透露,商标法修正草案还加大了对商标的保护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商标保护上,以往企业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任何人都能以任何理由对其提出异议,在修正草案中,对异议提出人和异议理由有了严格限定,这将从根本上减少了恶意异议的数量。对5年内有2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的将加重处理,侵权赔偿额由原来的最高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