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
目录
◆ 专利许可的概念
◆ 专利许可的种类
◆ 如何进行专利许可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专利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许可的概念
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人成为许可方,允许实施的人成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要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这种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许可的种类
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范围及实施权大小,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等形式,此外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
1、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的特点是许可人本人也不能使用这项专利,同时也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授予同样内容的许可。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人不在该地域内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同样内容的许可合同,但许可人本身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专利,这种许可也称独家许可。
3、普通许可,也称非独占性许可,它是最常见的专利许可方式,即许可人在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的同时,本人仍保留着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将使用权在授予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
4、交叉许可,也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
5、分许可,也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专利权或者其中一部分权利在授权给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
如何进行专利许可
1、被许可方应当与许可方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
2、按照约定向许可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3、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后,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由专利权人向其所在地区或所属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提交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副本各一式两份,由专利管理机关提交一份给中国专利局进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2、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的合同文本;
3、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专利许可合同备案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1、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2、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4、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5、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6、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7、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8、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9、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10、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11、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